2026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团)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8-28 16:49:05 155 聚信汇智知识产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现将2026年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及要求

科技特派员选派遵循《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中主要工作任务、认定条件等规定。并落实以下要求:

(一)科技人员身体状况、任职时间(法定退休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以后)等须能胜任3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各县(市、区)服务需求,按照《2026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2)选择服务地区和受援单位的予以优先认定。

(二)鼓励省、州(市)属科研单位、高校科技人员到重点帮扶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开展科技服务;支持县区科技人员跨县区开展技术服务。

(三)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和类型要求的2025年之后的非公务员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时间至少2年),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选派为科技特派员。

(四)鼓励申报服务型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其中服务型聚焦服务种养大户、合作社、企业等主体;创业型应以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和联农带农发展为目标。

(五)申报人员只能由一个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不得多头申报;派出单位为省直或中央驻滇单位的,由派出单位报出,其余的由派出单位所在州(市)科技主管部门报出;同一人员服务相同对象、相同区域,提供相同服务内容的选派不超过2期。

(六)省科技特派团的成员(含省内、外人员,由各团团长负责督促落实),以及承担省涉农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当主动申请认定为科技特派员,不重复安排财政经费支持。

二、科技特派团选派方式及要求

科技特派团选派遵循《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3)中主要工作任务、认定条件、目标、措施等规定。并落实以下要求:

(一)科技特派团重点对有科技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帮扶,主要选派“产业科技特派团(单个特色产业跨县域帮扶)”“重点县域科技特派团(县域多产业帮扶)”等类型,其中“重点县域科技特派团”帮扶产业,原则上不超过(含)5个,每个特派团服务不少于15家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各级龙头企业(省级及以上不少于5家,州市、县级不少于5家),兼顾带动5家及以上有科技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科技特派团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实施1项实用技术成果示范应用,培训不少于1名科技骨干,建立1个成果示范基地,形成1套科学技术普及培训机制,帮助每家农业经营主体凝练科技问题、提出科技需求不少于1项,服务工作应重点突出关键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应用面积、产量及新增产值等主要成果。

(三)科技特派团须围绕《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等进行“四个优化”完善,结合特派团帮扶条件和受援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至少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联农带农创业机制、科技金融创新服务机制中的1项内容。

(四)科技特派团成员专业背景要涉及多个不同专业领域,每个特派团涉及不少于4个领域;鼓励吸纳省外专家团队或者农技推广体系首席科学家和岗位专家进入团队;应从每家农业经营主体选派1名技术骨干纳入特派团团员开展日常工作。

(五)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各县(市、区)服务需求,参照《2026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服务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4)优选服务地及产业。针对服务的每家农业经营主体要设置明确、可量化的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非服务性指标不纳入目标计划(如论文、专著、职称晋升等)。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24:00。

2.申报类别请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下的“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对应项。

3.没有注册信息系统账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

(二)材料填写及审核

1.科技特派员材料《2026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五方协议书》不得推荐签章不完备的科技人员;请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填写《2026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2.牵头申报单位与全部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云南省科技特派团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协议书》,可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添加科技主管部门为相关方。

3.涉及跨单位组团申报(不包含农业经营主体),须按实际情况报送《云南省科技特派团联合申报补充协议书》。

4.申报人员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应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书内容,任务指标须细化可考核,申报材料允许电子签章,材料的真实性纳入诚信管理,在服务有效期内的科技特派员(团)不得重复申报。

5.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人员填写相关材料、严格把关、逐级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主体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之内,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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